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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va 泛型(Generic)的引入加强了参数类型的安全性,减少了类型的转换,但有一点需要注意:Java 的泛型在编译器有效,在运行期被删除,也就是说所有泛型参数类型在编译后都会被清除掉,看下面一个列子,代码如下:
public class Foo {
public void listMethod(List<String> stringList){
}
public void listMethod(List<Integer> intList) {
}
}
代码很简单,看起来没什么问题,但是编译器却报出如下错误信息:
Method listMethod(List<String>) has the same erasure listMethod(List<E>) as another method in type Foo
此错误的意思是说listMethod(List) 方法在编译时擦除类型后的方法是listMethod(List),它与另外一个方法重复,也就是方法签名重复。反编译之后的方法代码如下:
public void listMethod(List list){
}
从上面代码可以看出 Java 编译后的字节码中已经没有泛型的任何信息,在编译后所有的泛型类型都会做相应的转化,转化如下:
Java 为什么这么处理呢?有以下两个原因:
避免 JVM 的大换血。如果 JVM 将泛型类型延续到运行期,那么到运行期时 JVM 就需要进行大量的重构工作了,提高了运行期的效率。
版本兼容。 在编译期擦除可以更好地支持原生类型(Raw Type)。
明白了 Java 泛型是类型擦除的,下面的问题就很好理解了:
每个类都有一个 class 属性,泛型化不会改变 class 属性的返回值,例如:
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{
List<String> ls = new ArrayList<String>();
List<Integer> li = new ArrayList<Integer>();
System.out.println(ls.getClass() == li.getClass());
}
代码返回值为 true,原因很简单,List 和 List 擦除后的类型都是 List。
如下代码编译时通不过:
List<String>[] list = new List<String>[];
在这里可以声明一个带有泛型参数的数组,但是不能初始化该数组,因为执行了类型擦除操作后,List[] 与 List[] 就是同一回事了,编译器拒绝如此声明。
以下代码不能通过编译,原因一样,泛型类型被擦除了。
List<String> list = new ArrayList<String>();
System.out.println(list instanceof List<String>);
错误信息如下:
Cannot perform instanceof check against parameterized type List. Use the form List<?> instead since further generic type information will be erased at runtime
正确理解泛型概念的首要前提是理解类型擦除(type erasure)。 Java中的泛型基本上都是在编译器这个层次来实现的。在生成的Java字节代码中是不包含泛型中的类型信息的。使用泛型的时候加上的类型参数,会被编译器在编译的时候去掉。这个过程就称为类型擦除。如在代码中定义的List和List等类型,在编译之后都会变成List。JVM看到的只是List,而由泛型附加的类型信息对JVM来说是不可见的。Java编译器会在编译时尽可能的发现可能出错的地方,但是仍然无法避免在运行时刻出现类型转换异常的情况。类型擦除也是Java的泛型实现方式与C++模板机制实现方式之间的重要区别。
很多泛型的奇怪特性都与这个类型擦除的存在有关,包括:
类型擦除的基本过程也比较简单,首先是找到用来替换类型参数的具体类。这个具体类一般是Object。如果指定了类型参数的上界的话,则使用这个上界。把代码中的类型参数都替换成具体的类。同时去掉出现的类型声明,即去掉<>的内容。比如T get()方法声明就变成了Object get();List就变成了List。接下来就可能需要生成一些桥接方法(bridge method)。这是由于擦除了类型之后的类可能缺少某些必须的方法。比如考虑下面的代码:
class MyString implements Comparable<String> {
public int compareTo(String str) {
return 0;
}
}
当类型信息被擦除之后,上述类的声明变成了class MyString implements Comparable。但是这样的话,类MyString就会有编译错误,因为没有实现接口Comparable声明的String compareTo(Object)方法。这个时候就由编译器来动态生成这个方法。
了解了类型擦除机制之后,就会明白编译器承担了全部的类型检查工作。编译器禁止某些泛型的使用方式,正是为了确保类型的安全性。以上面提到的List和List为例来具体分析:
public void inspect(List<Object> list) {
for (Object obj : list) {
System.out.println(obj);
}
list.add(1); //这个操作在当前方法的上下文是合法的。
}
public void test() {
List<String> strs = new ArrayList<String>();
inspect(strs); //编译错误
}
这段代码中,inspect方法接受List作为参数,当在test方法中试图传入List的时候,会出现编译错误。假设这样的做法是允许的,那么在inspect方法就可以通过list.add(1)来向集合中添加一个数字。这样在test方法看来,其声明为List的集合中却被添加了一个Integer类型的对象。这显然是违反类型安全的原则的,在某个时候肯定会抛出ClassCastException。因此,编译器禁止这样的行为。编译器会尽可能的检查可能存在的类型安全问题。对于确定是违反相关原则的地方,会给出编译错误。当编译器无法判断类型的使用是否正确的时候,会给出警告信息。
在使用泛型类的时候,既可以指定一个具体的类型,如List就声明了具体的类型是String;也可以用通配符?来表示未知类型,如List>就声明了List中包含的元素类型是未知的。 通配符所代表的其实是一组类型,但具体的类型是未知的。List>所声明的就是所有类型都是可以的。但是List>并不等同于List。List实际上确定了List中包含的是Object及其子类,在使用的时候都可以通过Object来进行引用。而List>则其中所包含的元素类型是不确定。其中可能包含的是String,也可能是 Integer。如果它包含了String的话,往里面添加Integer类型的元素就是错误的。正因为类型未知,就不能通过new ArrayList>()的方法来创建一个新的ArrayList对象。因为编译器无法知道具体的类型是什么。但是对于 List>中的元素确总是可以用Object来引用的,因为虽然类型未知,但肯定是Object及其子类。考虑下面的代码:
public void wildcard(List<?> list) {
list.add(1);//编译错误
}
如上所示,试图对一个带通配符的泛型类进行操作的时候,总是会出现编译错误。其原因在于通配符所表示的类型是未知的。
因为对于List<?>中的元素只能用Object来引用,在有些情况下不是很方便。在这些情况下,可以使用上下界来限制未知类型的范围。 如List<? extends Number>说明List中可能包含的元素类型是Number及其子类。而List<? super Number>则说明List中包含的是Number及其父类。当引入了上界之后,在使用类型的时候就可以使用上界类中定义的方法。比如访问 List<? extends Number>的时候,就可以使用Number类的intValue等方法。
在Java中,大家比较熟悉的是通过继承机制而产生的类型体系结构。比如String继承自Object。根据Liskov替换原则,子类是可以替换父类的。当需要Object类的引用的时候,如果传入一个String对象是没有任何问题的。但是反过来的话,即用父类的引用替换子类引用的时候,就需要进行强制类型转换。编译器并不能保证运行时刻这种转换一定是合法的。这种自动的子类替换父类的类型转换机制,对于数组也是适用的。 String[]可以替换Object[]。但是泛型的引入,对于这个类型系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。正如前面提到的List是不能替换掉List的。
引入泛型之后的类型系统增加了两个维度:一个是类型参数自身的继承体系结构,另外一个是泛型类或接口自身的继承体系结构。第一个指的是对于 List和List这样的情况,类型参数String是继承自Object的。而第二种指的是 List接口继承自Collection接口。对于这个类型系统,有如下的一些规则:
理解了上面的规则之后,就可以很容易的修正实例分析中给出的代码了。只需要把List改成List>即可。List是List>的子类型,因此传递参数时不会发生错误。
泛型类与一般的Java类基本相同,只是在类和接口定义上多出来了用<>声明的类型参数。一个类可以有多个类型参数,如 MyClass<X, Y, Z>。 每个类型参数在声明的时候可以指定上界。所声明的类型参数在Java类中可以像一般的类型一样作为方法的参数和返回值,或是作为域和局部变量的类型。但是由于类型擦除机制,类型参数并不能用来创建对象或是作为静态变量的类型。考虑下面的泛型类中的正确和错误的用法。
class ClassTest<X extends Number, Y, Z> {
private X x;
private static Y y; //编译错误,不能用在静态变量中
public X getFirst() {
//正确用法
return x;
}
public void wrong() {
Z z = new Z(); //编译错误,不能创建对象
}
}
即泛型可以当作参数在不同的实例化的类中传递,理论上来说可以无限制层次的传递下去。最终会约束每一层的方法或者类型的泛型确定,在《泛型传递》这篇文章中对具体的用法进行详尽的描述。
在使用泛型的时候可以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,从而避免一些常见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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